在今年1月舉行的美國國際消費類電子產品展覽會上,參展的中國常州菲思特國際貿易有限公司(First International Trade)的電動獨輪滑板車產品TROTTER因涉嫌專利侵權而被現場查抄,使得我國企業的專利問題再一次被推上風口浪尖。無獨有偶,同樣由于專利糾紛問題,近期亞馬遜將其平臺上銷售的電動平衡車全部下架,可見目前十分流行的智能電動平衡車領域的專利糾紛愈演愈烈。綜合來看,上述問題存在一個鮮明的特點,就是涉嫌侵權的公司都是小微創新型企業,其產品受到消費者追捧,但由于企業規模較小,自身專利儲備不足。那么,在這種情況下,小微企業如何應對來勢兇猛的專利戰呢?
為了解決這一問題,首先需要打破不少小微企業的一個錯誤觀點:公司已經就相關產品提交了專利申請,所以不會惹上專利侵權糾紛。筆者認為,這種觀點從根本上就是不正確的。擁有專利權僅能夠證明其產品在該專利權利要求范圍內獲得保護,至于是否落入他人專利權利要求的保護范圍之內從而侵犯他人的已有權利則是另一個問題。其次,提出侵權訴訟完全取決于專利權人自身意愿,并不取決于被訴侵權人是否擁有專利權。
專利制度實行屬地主義,筆者以常州菲思特公司為檢索關鍵詞進行專利檢索,在已公開的專利申請文件中未檢索到其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隨后以其共同研發方常州千代車業為檢索關鍵詞再次進行檢索,發現該公司在國內共擁有5件專利,其中3件為實用新型專利,2件為外觀設計專利。同時,通過專利檢索,確認該公司目前在美國并不擁有相關專利。也就是說,其產品在我國能夠獲得相關的專利保護,但是進入美國市場相當于“赤手空拳”。
對于小微企業來說,一旦陷入專利糾紛,就可能遭受“滅頂之災”。那么,小微企業應該如何利用專利制度保護自己呢?
首先,提交專利申請要盡早。我國小微企業專利意識有待提高,對于提交專利申請較為懈怠,即使能夠想到提交專利申請往往也是在產品已經成型后才會進行,但實際上此時為時已晚。筆者認為,在產品的設計初期即應該開展專利布局,無需等到產品成熟。例如前段時間引發亞馬遜下架風波的獨輪平衡車,其創始人Shane Chen是在提出設計概念的同時便提交了專利申請。雖然其設計經過長期的改進和生產才實現了產品化,但其專利一直有效地控制著市場,這就是及早提交專利申請帶來豐厚回報的有力證明。
其次,提前選準目標市場,進行專利布局。部分小微企業的產品以高科技含量為主,除了會在國內市場銷售外,出口銷售到國外市場的可能性較大。因此在進行專利申請時要及早確定可能的銷售市場,在中國及國外目標市場同時進行專利布局,爭取知識產權主動性。
第三,時刻關注競爭對手的專利情況,詳細分析競爭對手所提交的專利申請的保護范圍,在進行自身產品研發時注意進行規避,并聘請專業的專利律師進行知識產權預警分析。此外,如果競爭對手并未在中國提交專利申請,當其產品進入我國時,小微企業可以利用已擁有的專利權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當然,無論是提前進行專利布局還是事后彌補,解決專利侵權糾紛問題并不僅限上述幾種簡單的方法,還需要結合案情進行專業的分析研究。
中國企業,尤其是小微企業走出去的路很艱辛,專利戰略是企業經營戰略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實現企業最終商業目的的一種核心手段,靈活運用專利“武器”,攻守兼備,才能突破重圍,打響中國創造的品牌。(作者:耿謙)